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学校打造重庆理工类高校发展样板,加快“双一流”建设中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推荐申报名额
(一)表彰项目
本次表彰设“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三个表彰项目。
(二)推荐申报名额
1.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支部按照推荐名额3名(不限于本支部)进行推荐。
2.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支部按照推荐名额2名(不限于本支部)进行推荐。
3.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支部申报自荐。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中共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委员会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药生院委发〔2024〕2号)。
三、推荐和评选程序
(一)推荐。各党支部结合当年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对照评选条件,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并向学院党委报送推荐结果和相关材料。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般不交叉。
1.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程序。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推荐,支委会研究讨论,征求多数党员的同意后向学院党委推荐。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程序。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推荐,支委会研究讨论,征求多数党员的同意后向学院党委推荐。
3.先进党支部的推荐程序。由党支部召开委员会或党员大会,对照条件,对工作进行总结评议,讨论确定后向学院党委申报。
(二)审核。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讨论研究各党支部推荐情况,确定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初步人选。
(三)组织评审。学院党委召开评审组会议,研究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人选,投票评选出先进党支部、优秀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公示。学院对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决定。经公示无异议的,学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支部要把这次推荐评选表彰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作为加强学院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形成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浓厚氛围,更好地推动学院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党支部既要坚持先进性,又要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不搞照顾和平衡;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高推优工作的透明度;既要注重工作实绩,又要注意群众公论,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防止弄虚作假。
(三)规范工作,及时报送。各党支部推荐的建议表彰对象应根据推荐类别填写《重庆理工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统计表》《重庆理工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统计表》《重庆理工大学先进党支部申报表》(附件1)。各党支部于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将本支部的推荐表、申报表的电子档发邮箱lihongsong@cqut.edu.cn。
中共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